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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药品竟也掺假

1998-10-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6日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宣布了对石家庄康复制药厂、河北省医药公司等4家制售假劣救灾药品企业的处罚决定。根据决定,一家企业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三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今年8月26日,河北省医药公司按照有关通知,紧急调拨了2278箱救灾药品运到安徽省。经安徽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这批药品中的风油精、诺氟沙星胶囊、板蓝根冲剂等品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接到安徽省的举报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派人前往安徽省救灾药品存放地及有关生产、销售企业抽样复检。经复检查明:石家庄康复制药厂不按规定标准生产,擅自更改处方,生产管理混乱,其6个批号的风油精全部不合格,为假药;四川生物化学制药厂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为不合格产品,且掺有其他化学物质,属假药;河北省邯郸制药厂16个批号的板蓝根冲剂为不合格产品,属劣药;河北省医药公司仓库管理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经营环节质量监管不力,对这次调运到安徽省救灾药品的严重质量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复检结果,依据《药品管理法》对上述企业作出如下处罚:

责成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吊销石家庄康复制药厂的风油精生产批准文号及其《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收其假药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责成四川省卫生厅吊销四川生物化学制药厂的诺氟沙星胶囊生产批准文号,没收其假药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

责成河北省卫生厅吊销河北省邯郸制药厂的板蓝根冲剂生产批准文号,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

责成河北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对河北省医药公司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没收该企业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继续追查上述事件中假诺氟沙星胶囊生产原料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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